
早前1名內地「換錢黨」男涉嫌在非法兌換貨幣期間,搶劫另一名男子,及後涉案人被警方截獲,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。經初步偵查,檢察院以《刑法典》「加重搶劫罪」對嫌犯立案偵查,倘罪名成立,可被判處3年至15年徒刑,經首次司法訊問後,考慮嫌犯所涉暴力犯罪對社會安寧造成的嚴重影響,為防止嫌犯逃走及繼續作出相同犯罪的可能,檢察院對嫌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。
案情顯示,嫌犯涉嫌來澳進行非法兌換貨幣活動(俗稱:換錢黨),當日,嫌犯約被害人在澳門某酒店房間進行非法兌換,交易期間,嫌犯使用煙灰盅擊傷被害人頭部,並取去約50萬港元現金;隨後,嫌犯在某押店將約38萬港元現金換成人民幣並匯款至其內地銀行賬戶。
檢察院表示,為防止嫌犯逃走及繼續作出相同犯罪,經承辦檢察官建議,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嫌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。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,檢察院將繼續對案件進行相應的刑事偵查。
近年涉及「換錢黨」的犯罪案件在澳門時有發生,根據檢察院統計資料,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10日期間,檢察院以詐騙罪立案1,536宗,提出控訴140宗,當中涉及「換錢黨」的控訴案件有58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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